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选拔优秀参赛选手,培养职业技能竞赛赛务和技术保障专家,检验我市承办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办赛能力。同时,通过本次比赛积极备战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为制造业立市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持。
根据《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关于印发 第三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计划安排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59号),市人社局决定举办第三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制造业根基项目—烘焙赛项。
一、 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主办, 由天津市烹饪技术学校承办。将专门成立大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工作组及专家委员会,分别负责大赛组织协调工作及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二、 大赛参赛对象
1. 凡2007年1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在津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2.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在津工作身份参加比赛。每名选手不得同时报名两个及以上赛项。
三、大赛内容
人社局官方公众号“技能天津”下载竞赛要点及相应技术文件。
四、大赛实施
(一)大赛形式
本赛项采用个人竞赛方式。
(二)比赛时间
11月11日 赛前说明会
11月16日 竞赛第一天
11月17日 竞赛第二天
11月18日 技术点评会
(三)比赛地点: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天津市烹饪技术学校)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239号
4. 比赛结果
本项目按总成绩排名决定名次,不采取并列名次。
五、大赛奖励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印发 《第三届 “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竞赛技术规则》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22]365号)相关规定。
1. 对赛项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2. 获得制造业根基项目金牌的选手直接授予“天津市技术能手”称号,并推荐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3. 获得制造业根基项目前10名的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4. 对制造业根基项目金、银、铜牌获得者,分别给予每名选手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资助。
5. 单人赛项前三名根据人社部公布的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赛项情况,进入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队。
参赛人数不足 20人的,不予奖励,但择优推荐进入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队。
承办单位联系人:戚海峰
联系电话:13920498149
联系地址: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天津市烹饪技术学校)总校区(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239号)
电子邮箱:tjgongjiang@163.com